一、基本資格
1、博士學位(主修新約、舊約或神學)
2、受洗歸主十年以上
3、接受本院的信仰告白(見浸宣網頁-關於本院「信仰立場」)
4、有牧養(牧會)經驗尤佳
二、申請應附文件
1、最高學位畢業證書與成續單(尚末畢業者日後補繳)
2、博士論文摘要與第一章,以及代表性著作
3、履歷與自傳(得救蒙召見証,事奉與教導的經歷、神學教育理念,以及可以開始任職的時間等)
4、三封推薦函(兩封神學院師長推薦、一封教會牧者推薦)
5、應徵者請將相關文件及履歷,寄達
『64845 雲林縣西螺鎮文昌路107號 台灣浸信宣道會神學院 院長收』
台灣浸信宣道會神學院
教師聘任委員會